各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我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促进招标代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省及《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决定对在我区2024年以来办理过招标建档备案的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随机抽取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招标办、法规科)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
二、检查范围
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在 2024年1月-2024年5月期间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名单中,随机抽取代理机构,并保证抽取代理机构所完成的项目,不少于上述期间全部项目的20%。注:上述抽取代理机构的所对应项目,不包括在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已被抽中检查的项目。
三、检查内容和方式
随机抽取代理机构在2024年以来代理的房屋市政工程公开招标项目,重点核查核查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招投标全过程环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同时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注册登记、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环境、管理制度、企业档案管理等情况,对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平进行评估(检查表格详见附件)。
四、被检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二)代理机构在职人员花名册和近三个月(2024年3月、4月、5月)社保证明;
(三)有关管理制度
(四)2024年1月1日~2024年5月31日,在我区备案的房屋市政工程公开招标业务项目清单(不含政府采购项目);
(五)抽查项目招标全过程汇编资料。
五、检查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7月31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
六、检查结果公布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公示并通报。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杨维 电话:07593398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