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龙海天景区正常运营管理,根据区物价主管部门有关批复,决定于2024年8月1日起恢复龙海天景区门票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东海岛龙海天旅游度假区门票价格的批复》(湛开价[2013]17号)15元/人.次执行,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应当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公示期限:2024年2月1日至8月1日
受理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局
受理地址:泰华大厦1301室
联系电话:0759-3380969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