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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总结
来源:本站  作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4-12-26 16: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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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围绕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强化服务理念为先导,以司法便民、为民、利民为主线,着重从提高我院政务公开的真实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入手,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使我院的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现将一年来我院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职责,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我院院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把这一工作作为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的重要抓手,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落实。我院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我院政务公开工作,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具体办公。同时成立了由纪检政工、审管办部门参加的政务公开审议、监督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内容审议及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此外,我院还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按照政务公开目录规定的项目全面公开。年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对政务公开进行了分析、研究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进行了整改。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督查力度,切实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拓宽了干警参政议政的渠道,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得到了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使我院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同时就我院审判实务特色,在我院的工作职能、工作运行情况、承诺服务等方面全力推行审务公开。

二、依托科技,打造特色阳光司法工程

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我院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坚持超前规划,突出实用性和可持续性的理念,结合我院实际,加大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司法信息公开化”,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极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是充分利用立案大厅、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新闻媒体等媒介,实现审判流程全程公开。在立案大厅,设立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利用电子触摸屏、语音系统等技术手段,通过普通话、粤语、雷州话、英语四种可选择语言向公众公开审判流程、诉讼费缴纳办法、法院各部门职能;引进了一批新的庭审直播机、读报机,推进司法公开,让当事人可以在立案大厅观看庭审直播等;通过微博直播庭审、直播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等,增加工作透明度;二是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对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在门户网站上全部公开,接受外部监督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充分利用《法院工作简报》与《法院工作简讯》,客观、真实、快捷地宣传法院工作亮点、典型经验、先进事迹。2014年,开发区法院共撰写《法院工作简报》44期,撰写试点工作简讯2期,报送法院信息50余条。四是利用报刊、网络、户外公告栏等平台,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做好执行信息公开。

三、把握重点,做到全面公开。

在政务对外公开方面,我院坚持三条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办案原则;坚持公开审判原则;坚持注重实际、讲究实效原则。重点公开人民法院工作职责、与诉讼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承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办案纪律规范等内容。

一是工作职责公开,包括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和职责,内部机构设置情况及工作职能等。不仅在院机关及东海人民法庭、硇洲人民法庭均设立了便于群众阅看的审务公开栏,而且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将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

二是公开与诉讼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人民法院的管辖及受案范围,办理程序;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的依据和标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与义务,申请司法救助的案件等。

三是坚持庭审公开制度。立案大厅内设有电子显示屏公布当天法庭开庭情况、当事人及案由,合议庭成员、开庭时间、地点等,除法律规定不应公开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判。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群众旁听,对辖区内影响重大、群众关注的案件进行微博庭审直播,扩大公开范围。

四是落实陪审员制度。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要求,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录23名人民陪审员,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

四、形式多样,保证政务公开的效果。

(一)公开形式

审务公开采取审务公开栏、电子滚动屏、听证会、媒体公告等其他有效形式。院务公开采取院务公开栏、院务会、院务通报、院务信息网络以及其他有效形式。多种形式或取其一,或多样并取,达到最大限度的审务公开和院务公开。

(二)公开时间

根据公开的内容不同,相应的公开时间不同。公开时间把握的原则为“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事关全院的重要事项、干警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采取实际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公开的动态结合,确保干警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通过不同公开形式和时间的有机组合,达到政务公开效果的最大化。

五、加强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我院建立公开档案、信息反馈、检查、举报等一系列制度,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的舆论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的监督作用。落实监督员制度,从社会各界聘请执法监督员,对法院重要工作事项、复杂疑难或在当地有重大影响案件进行视察、评议和监督。公开院纪检监察室、立案庭的电话号码,在门户网站设立院长信箱,在院机关内设立意见箱,收集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对违法违纪干警的举报。

坚持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由院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审监庭等职能部门联合参与对全院的窗口建设、车辆定点停放、机关考勤、挂牌上岗、开庭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一年来,我院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是方法手段不够创新、监督制约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在2015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将政务公开的任务要求、政策规定、措施办法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在更大的范围,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
      2.加大服务窗口建设,使一站式服务落到实处。始终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兑现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率100%。
      3.严格责任追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加强对各部门各基层法庭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暗箱操作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按照相关予以责任追究,并严肃处置。

4.创新公开方式,提高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积极性。不断改进现有的公开方式,探索新的公开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将政务公开落实到实处,建立互联互动机制,以公开促公正。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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