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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切实有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09年度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361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4条,规划类信息17条,重要信息29条,工作动态121条,机构设置类信息26条,其他134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了产业发展政策、项目建设规划、招标公告、企业年审信息等方面的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此类信息,以多种手段宣传信息化和信息产业政策,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科研人员对政策的了解,对于帮助他们更好地把握党和国家的政策导向,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及时获得科研资助,顺利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便民服务上,通过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咨询投诉、办事指南等栏目。
我们还通过开发区oa系统发布公共信息488条,转载国内外动态新闻1126条,利用led大屏幕编发日常信息175条,还利用《湛江日报》等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02年以来以开发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单位)名义印发,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开发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实现“一站式”查询。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09年度,我区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3.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09年度,没有发生过针对我区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4、咨询情况
我区2009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069次,咨询电话接听794次,当面咨询接待166次,网上咨询775次。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6万人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区工作实际,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成立了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副处以上单位一把手为组员。明确了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宣传信息科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副处单位指定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并要求各单位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涉及政府信息工作组织推进、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制定印发了政府信息发布审签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等,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流程、时限等,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对到现场申请的,原则上要求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进行流转,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截至2009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按市政府统一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编制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为公民申请我办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公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地得到有关的信息。同时在湛江开发区网站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全部对外公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落实了专人定期公开开发区发布的涉及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文件,为单位和个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我们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使负责信息公开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自觉学习,熟悉各项制度,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五)强化监督和考核评议,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监督机制建设,确保工作落实。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区绩效评估工作中,明确考评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增加考核刚性,以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市有效推进。
二是加大考评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对各部门日常考评,对全区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采取了部门自评,主管部门最终审评和民主测评等多种考评办法,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综合评定,并实行月考核、季通报的方式,强化了动态考核,形成了硬性指标与动态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这种民主测评的方式,改变了政府部门工作由上级机关评价的形式,人民群众监督政府得到了充分体现。开展对各部门的监督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整改,深入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了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08年5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我们在2009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有的不按要求公开,公开内容避重就轻,与群众需求不对称;已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2010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深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贯彻《条例》,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1、更新政府信息。全市各地区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和原则,公开政府信息,并有计划、分步骤的公开社会热点和敏感项目,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同时,要对“湛江开发区政务公开信息网”的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清理,使信息主动公开率和更新率达到100%。
2、规范公开程序。全区各部门要按照《条例》和《湛江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审查。要建立信息公开前的审定制度,要在本部门制发文件同时对文件是否公开进行审定,规范文件公开程序,提高公开效率。
3、完善依申请公开。全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办理和回复程序,制定申请人撤消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建立依申请公开备案制度,做到科学规范管理。
4、加强政府信息制度建设。要对全区各部门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从公开内容、形式程序、监督考核等方面,不断完善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使各项制度在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运行上得到普遍推行。
5、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要加大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论证会、新闻发布会等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进行听证。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1、推行便民全程代办服务。要因地制宜地抓好本区推行便民全程代办服务工作,确保到2010年底实现全程代办服务在我区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2、深化村务公开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入推进农村政务公开工作。村委会要在实行公开民主选举的基础上,强化民主决策、参与和监督的公开工作,制定相关议事规则。要设立公示栏,公示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农民关心和关注的事项能够及时公开,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利用农村现有远程教育网络,将政府信息覆盖到村,方便农民及时了解和查阅政务信息。
3、深入开展“走进社区、农村、企业”活动。要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政务公开走进社区、农村、企业”活动的开展,切实深入基层,真正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按照有关制度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开展走进社区、农村、企业等活动,及时宣传党和政府政策,解答和解决群众问题。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加强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办事公开标准模式,规范办事内容、程序和时限等事项,设立救助和投诉渠道,统一服务功能和设施,同时要积极探索办事窗口便民全程代办服务,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三)强化公开载体建设,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要在巩固好已有公开载体基础上,进一步创建数字电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使政务公开载体不断拓展和丰富,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直观的政务公开渠道。
(四)制定实施办法,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加快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与群众信息需求相对应。
(五)实行统计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管
要依托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建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统计系统,实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和年报统计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依申请公开数量和结果、群众诉求办理、基层服务中心建设、信息报送和采用等工作情况全部列入月报和年报统计项目,加强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管。
(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的整体水平。同时,要加强全市各地区和各部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建设,配备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确保工作联系顺畅。
(七)强化监督考核,有效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要在总结政务公开网上考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上考评内容和办法,使考评工作更科学合理,考评结果更公平公正。同时增加考评内容,将各部门办理省政策咨询件、与省民心网联网、报送现行文件、推行便民全程代办服务、信息报送等工作情况纳入考评范围,使考评内容更全面。要加大对全市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违反《条例》及有关规定,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应公开而未公开,或激化社会矛盾的部门,将会同监察部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追究领导责任。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