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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开发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11-02-24 10: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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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及《广东省厂务公开条例》,本单位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办事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办事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湛江开发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办事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凯发app平台-凯发k8官网登录入口_________________)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2007室_____________________) 领取。

 

 

以下为参考说明,不列入正文。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权限、服务范围情况;机构领导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与本单位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与服务或执法对象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决策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单位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各项经营服务的事项、依据、范围、标准、程序、服务承诺及办理情况;服务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价格听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专项统计报告及专业性统计信息。

(六)其他

主要包括:与事务、厂务、院务、校务等公开相结合,包括单位经营情况、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人事任免奖惩等重大决策事项;涉及职工福利待遇、安全保障等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依法应当公开或者本单位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①信息分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十、十一、十二条的规定,结合单位职能,予以明确。

信息采用多级类目编排,其中,一级类目为6个固定类目,详见目录参考样本。

以下各级类目由各单位确定。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办事信息,本单位编制了《湛江开发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单位在编排以上各类办事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湛江开发区网站(凯发app平台-凯发k8官网登录入口)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_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地址:_泰华大厦2007室)查阅。

 

 

②类目级数根据需要确定,详见目录参考样本。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办事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单位办事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单位网站网上和办事窗口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index.asp。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办事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办事信息;

2.本单位在泰华大厦2007室(地址)设有办事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处查阅本单位公开的办事信息;

3.本单位在泰华大厦楼前及各单位走廊(地址)设有办事信息公告栏、在财政局、公安分局、税务分局设有电子屏幕,主动公开办事信息。

4. 本单位设有办事信息公开服务热线,电话为362820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拨打该热线咨询本单位办事信息。

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密级            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单位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设立的公共查阅点(_泰华大厦2007室)查阅。

 

 

③具体内容根据《条例》第十五、十六条结合实际确定。

 

 

 

④网上信息留存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

●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办事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办事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⑤《条例》第十八条。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办事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办事信息。

 

 

 

本单位办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办事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办事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湛江市办事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办事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办事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办事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单位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办事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单位提交办事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  /index.html。。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                  等方面办事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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