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凯发app平台-凯发k8官网登录入口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年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湛江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湛江经开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属经济建设、重大事项、政务服务、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情等不涉密的信息都进行公开,例如我区政务动态、机构职能、政府工作报告、财政信息、规范性文件、规划信息、人事信息、公示公告、统计信息,“五公开”及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开等信息内容。2021年全区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95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127条,区内要闻404条,区内快讯636条,重要公告通知269条,政府文件26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6条,政策解读5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85条,其他信息719条。我区紧密对照国家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重点围绕区级政府职能和工作实际,全面编制发布区、镇(街)二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区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做好动态更新,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区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依法及时准确处理信息公开需求,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合规、优质高效办理。2021年全区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2件,其中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4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网上申请49件、邮寄申请23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办结72件。受理市转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民给省长留言、网民给市长留言等11件及其他交办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完成,及时回应网民关注关切。2021年全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我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湛江开发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意见》、《湛江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意见》、《湛江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意见》、《湛江开发区政务信息公开意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实施意见》等多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我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阳光服务政府,以湛江经开区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公布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政策解读,宣传我区政务活动工作动态,全面展示我区政务服务、经济建设等多方面的工作情况。另外通过湛江电视台、《今日关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湛江日报》、《湛江晚报》以及我区创办的《经开区视窗》报纸、《湛江开发区手机报》和微信公众号、微博、南方号等多种渠道,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2021年全区公众号、微博、南方号发布信息203条,网站留言办结165条,民意征集16条,网站独立用户访问量26409个,网站访问量43215个。
(五)加强监督保障工作。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责任部门的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网民以及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采取设立投诉信箱、公布监督电话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政府信息较为及时主动公开,本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其他各方面工作均能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国家、省、市通报的突出问题,在2021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发布不够规范;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理顺协调机制,形成信息公开常态。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点领域信息规范发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不断提高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和素质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