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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做好进城工作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孙天翔对文件进行解读
(2020.5.25)
文件起草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解决适龄儿童就近上学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等文件精神,在前期征求区内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内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基础上,参考广州市天河区和越秀区积分入学的作法,区教育局拟制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城工作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文件的目的?
对于非户籍人口的入学申请,按照房产类、租房类、营业类、务工类四类分别计算积分,计算出申请人所得的总分。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当年的招生计划,按照申请人积分由高到低排序,给予就近安排学位。在学位不能满足所有入学申请的情况下,从而能够更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择入学人员。
有什么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
文件有什么内容?
(一)申请积分入学对象
(二)申请积分入学条件
1.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购有合法居住性房产
2.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辖区内办理合法租用房居住满2年
3.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经营,并持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办理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满2年
4.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劳动就业,并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指单位职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即“五险”)满2年。
(三)入学积分采用办法
(四)积分入学申请流程
(五)办理积分部门职责
(六)积分入学责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