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凯发app平台

热搜:

7凯发app平台-凯发k8官网登录入口 > 政务公开 > 执行公开 > 督查审计公开

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来源:李文超  作者:湛江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8-09-07 20:31:12  
【打印】 【字体:

  市审计局局长  符强

  (2018年8月3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审计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审计厅部署,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2017年度湛江市本级(含湛江开发区、奋勇高新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重大风险隐患,着力发挥审计在促进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间,我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16项,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55.06亿元、损益(收支)不实金额123.35亿元、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金额222万元,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事项13件,移送处理金额5776万元,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314份,提出审计建议574条、提交审计信息71篇,在促进政策落实、推动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和县(市、区)(本报告以下部分对市本级各功能区、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区)能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政收支管理、财经秩序总体上较为规范,201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收入质量得到提高。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101.80%。其中市直完成41.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40亿元的102.8%,且税收收入占比71.8%,比2016年的51.2%提高了20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有所优化。

  ——全力保障民生支出。2017年,市本级民生支出比2016年继续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1.53亿元,增长18.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63亿元,增长45.08%;医疗卫生支出7.90亿元,增长9.98%;住房保障支出3.66亿元,增长9.8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2亿元,增长118.56%;农林水事务支出11.55亿元,增长77.15%。

  ——切实保障重点支出。以推进“三大抓手”为突破口,拨付重点项目资本金和工程建设资金等18.13亿元,支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工业园对口帮扶、扩能增效和产业共建奖补等资金3.60亿元,促进工业园区扩能增效;安排市政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支出7.46亿元,有效推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从审计情况看,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收入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关键领域和民生项目投入,较好地发挥了财政保障职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管理方面.

  1.湛江开发区未按规定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奋勇高新区未按支出事项性质编列功能科目,涉及金额380.90万元。

  3.湛江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未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涉及金额6.81亿元。

  4.市直未按人大批复的预算金额下达部门预算,涉及14个部门金额2.01亿元。

  5.基本支出未按规定编列到款级科目,涉及金额9.21亿元。其中市直0.56亿元,湛江开发区8.65亿元。

  6.市直未在规定时间内分解下达上级转移支付,涉及金额5278万元。

  7.市直未按规定时间下达代编预算,涉及金额8022.38万元。

  8.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直接转为“调入资金”,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涉及金额5284.46万元。

  9.市直政府性基金无预算拨款1.26亿元。其中超过1000万元的有国强水泥厂土地款5200万元、霞山智慧城一期征地费用2516万元、商贸物流城三通一平费用2000万元、市直国资系统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保资助范围经费1950万元。

  10.超预算拨款5271万元。其中市直政府性基金超预算拨付湛江港人员费用包443万元、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第二第三季度土地评估费82万元,湛江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超预算拨付税务征管经费4746万元。

  11.预算执行率低。市直2016年结转支出130笔13.81亿元执行率低于50%(其中100笔9.05亿元执行率为0),2017年底未分配余额12.47亿元;年初预算安排支出73笔2.43亿元执行率低于50%(其中52笔1.70亿元执行率为0),2017年底未分配金额2.2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执行1183万元,仅完成预算支出3791万元的31.21%。湛江开发区2016年结转支出280笔2.91亿元执行率低于50%(其中216笔金额1.45亿元执行率为0),2017年底未分配余额2.51亿元;年初预算安排支出54笔1.36亿元执行率低于50%(其中37笔金额3435.02万元执行率为0),2017年底未分配金额9638.14万元。

  (二)财政收支方面。

  1.2017年新增超支挂账少列支出12.02亿元。其中市直新增8.02亿元,累计历年超支挂账80.39亿元;湛江开发区新增3.95亿元,累计历年超支挂账6.95亿元;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新增0.05亿元,累计历年超支挂账0.81亿元。

  2.虚增预算收入661.43万元,虚增预算支出412.87万元。湛江开发区将属于定向捐赠“630”扶贫济困款205万元缴入国库,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一是将幼儿园保教费206.43万元缴入国库,虚增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并重复两次列支返拨,虚增教育支出412.87万元;二是南三镇政府向财政借款250万上缴“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虚增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一般预算收入250万元。

  3.奋勇高新区管委会部门预算账将工业园启动金1379.44万元、海洋科技创新创业经费600万元、救灾补助金150万元直接列收列支,少列收入2129.44万元,少列支出705.52万元。

  (三)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1.市直14个单位未按规定上缴公车拍卖收益149.59万元。

  2.湛江开发区将精准扶贫资金1168万元投入无实质性经营项目和营业收入的湛江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不符合扶贫开发资金按要求专项用于直接促进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增收项目的规定。

  3.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违规将公益性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1086.97万元。

  4.奋勇高新区产业集聚启动金2500万元结转已超过两年,未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5.湛江开发区项目进展缓慢。湛江钢铁安置小区污水处理项目青南北路、潭水南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应于2014年底前完工,但2016年底只完成40%,且2017年已停工;硇洲示范性渔港建设项目2015年10月立项,施工期36个月,省级补助资金1.98亿元已于2015年下达,但2017年底只完成概算总投资额的25.33%,上级补助资金1.48亿元闲置超过2年。

  二、下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吴川市2013-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和廉江市良垌镇、廉江市青平镇、廉江市横山镇、雷州市客路镇、雷州市调风镇、吴川市长岐镇、吴川市覃巴镇、徐闻县南山镇、遂溪县乌塘镇等9个镇财政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审计。结果表明,下级政府和财政管理部门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推进经济和各项民生事业稳步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吴川市财政决算审计发现的问题。

  1. 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不合理。税收收入预算编制与经济增长预期脱节,2013-2016年度税收收入预算任务均未完成,且完成率逐年下降。

  (2)3家国有企业未按规定上缴财政2014-2016年的国有资产收益122.2万元。

  2. 财政收支方面。

  (1)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亿元和支出1.14亿元,少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亿元。

  (2)违规征收已取消或停征的政府性基金61.5万元,其中育林基金4.17万元、价格调节基金57.33万元。

  3. 资金管理方面。

  (1)结余资金闲置超过2年未统筹使用977.77万元。

  (2)未按规定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2016年预算单位公务卡覆盖率仅为51.28%,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县级要于2012年底前将改革覆盖到所属预算单位的规定。

  4. 资金使用方面。

  (1)吴川市残联2013-2016年间重复发放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26万元,向非重度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9.74万元。

  (2)吴川市民政局2014年向财政供养人员发放农村五保供养待遇1.02万元,2013-2017年间向已死亡人员继续发放农村五保供养待遇307.03万元,2013-2016年间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农村五保供养待遇1745.02万元,2013-2017年间重复发放农村五保供养待遇20.42万元。

  (3)2013-2016年间,吴川市民政局向财政供养人员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10.10万元,向村干部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10.51万元,向已死亡人员继续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194.68万元,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45.16万元,重复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7.52万元。

  (二)乡镇审计发现的问题。

  1. 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2个镇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28.91万元。其中长岐镇两个村委会将指定用于农村合作医疗支出的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贴23.51万元用于其他费用支出,南山镇将被征地农民社保参保资金5.4万元发放被征地农民个人。

  (2)南山、长岐、横山3个镇滞留闲置专项资金,涉及金额46.38万元。

  (3)长岐镇以管理费和赞助款名义向相关村庄或个人收费30.40万元,以生猪管理费名义向企业收费9.59万元。

  (4)青平、南山、乌塘等7个镇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滞留或坐支收入,涉及金额1135.06万元。

  (5)南山、长岐、良垌3个镇应纳税收入239.31万元未按规定缴纳税费,覃巴镇发放给个人的考核奖金27.79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调风、青平、乌塘等7个镇超范围或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678.36万元。

  (8)青平、良垌2个镇以借据、白头支出单等抵顶库存现金32.58万元。

  2. 会计核算方面。

  (1)长岐、乌塘、覃巴3个镇支付费用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261.78万元。

  (2)客路、调风、良垌等7个镇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7381.32万元。

  (3)横山、南山、客路等6个镇报销凭证手续不完备,涉及金额757.04万元。

  3. 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

  (1)覃巴、横山、调风等6个镇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公车运行、会议费、培训费等公务费用,涉及金额977.30万元。

  (2)覃巴、长岐、调风等6个镇公务接待无公函和接待清单,涉及金额306.93万元。

  4. 资产管理方面。

  (1)南山镇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涉及金额69.81万元。

  (2)覃巴镇签订的资产出租合同超过法定期限。

  (3)青平、长岐、覃巴等5个镇固定资产增加和减少不入账,造成资产家底不清,涉及金额563.67万元。

  5. 项目建设和大宗采购方面。

  (1)长岐、横山、客路3个镇3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40.41万元。

  (2)覃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因自筹配套资金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闲置超过1年;长岐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因配套设施不完备,闲置近4年;客路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超期1年半仍未完工。

  (3)青平、客路、横山3个镇4个项目未经结算审核已全额支出工程款。

  三、市直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市信访局、市委台办、市国资委、市海洋渔业局、市法制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府金融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市卫生监督所、市广播电视台、湛江中心医院、市第一中医医院、市第二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电大、湛江卫校、市幼师学校、市实验中学、市总工会等20个单位的近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对市侨联、市妇联、民盟湛江市委、市工商联、市博物馆、市书画院、市电大、市地方志办、市委台办、市女子职业学校等10个单位2015-2016年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对市公安局、市体育局、市畜牧兽医局、市科协、市二中等5个部门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市基建投资集团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等2户市属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管力度,上述37个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三公经费”、会议费逐年下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 市第一中医医院违规与他人合作创办医学整形美容专科和耳鼻喉口腔专科,收取承包费401.51万元。

  2. 市畜牧兽医局和市实验中学2个单位未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25.17万元。

  3. 市体育中心、市第二中医医院、市第一中医医院、市公安局、市科协5个单位收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和缴纳税费,涉及金额241.58万元。

  4. 市公安局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报销干部职工住院和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的60%合计442.13万元和支付已房改的职工宿舍楼维修费142.82万元。

  6. 市建筑设计院和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2个单位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涉及金额130.17万元。

  7. 市第一中医医院、市博物馆、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市信访局、市国资委5个单位违规使用大额现金结算,涉及金额43.42万元。

  (二)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

  1.市国资委、市实验中学、市台办、市基建投资集团公司、市建筑设计院、市侨联、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等7个单位公务接待没有公函和接待清单,涉及金额共16.07万元。

  2. 市总工会超标准列支培训费,涉及金额17.63万元。

  (三)会计核算方面。

  1. 市幼师学校、市国资委、市台办、市体育局、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市第一中医医院6个单位支出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59.75万元。

  2. 市海洋渔业局、市总工会、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市畜牧局、市第二中医院、市电大、市幼师学校7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5207.62万元。

  3. 市幼师学校、市第一中医院、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市广播电视台等4个单位部分支出手续不完备,涉及金额240.70万元。

  4. 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未按约定要求责任人补足车辆安全和服务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289.17万元,增加了企业经营风险。

  (四)政府采购方面。

  第二中医医院、市地方志办、市博物馆、市第一中医医院、市卫生监督所5个单位22个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523.92万元。

  (五)资产管理方面。

  1. 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未经审批擅自核销坏账,涉及金额78.5万元。

  2. 市幼师学校、市第一中医医院、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市博物馆、市国资委5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299.41万元。

  3. 市海洋渔业局和市实验中学2个单位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58.71万元。

  四、“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一)防控金融风险情况审计。

  省审计厅组织对全市9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7年防控金融风险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调查2家。调查结果表明,全市农信社能根据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工作要求,积极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1家联社存在“不同分支机构向同一借款人放款”的违规行为,涉及自然人42人、企业4家、贷款总额9067.58万元。

  2.2家联社未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三个不低于”监管目标。

  (二)精准脱贫攻坚战审计。

  省审计厅组织对湛江市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实情况进行(第二轮)跟踪审计,重点抽查雷州市和徐闻县,涉及各类扶贫资金总计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扶贫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整体进展顺利。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扶贫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方面。雷州市未按规定落实配套县级扶贫开发资金761.8万元。

  2.“三保障”等惠民政策落实问题。一是教育保障惠民政策方面,未及时足额发放贫困户子女生活费补助和免学杂费补助,涉及贫困户子女6345人,补助资金4435.02万元;徐闻、雷州、吴川、遂溪等4个县(市)超范围发放贫困户子女生活费补助或免学杂费补助,涉及49人,补助资金7.99万元;12786名贫困户子女在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和在扶贫部门的户籍信息相关数据不一致,导致惠民政策落实不精准。二是养老、医疗保障惠民政策方面,未将贫困户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范围,未能及时获得补助资金。三是住房安全保障惠民政策方面,吴川、遂溪、廉江等6个县区超标准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涉及53户,资金86.74万元;雷州市将2户已完成危房改造的贫困户,重复纳入危房改造计划。此外,廉江、遂溪、吴川等8个县区933名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未纳入政策性兜底;吴川、徐闻、遂溪等7个县区重复发放低保、五保金,涉及贫困人口186人。

  3.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问题。部分市县前期工作推进较慢,赤坎区未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廉江、遂溪、湛江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4个县区未落实风险担保金;遂溪、赤坎、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3个县区未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及财政扶贫贴息制度。二是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不明显。7个县区共投入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1864万元,但仅发放了5户贫困户23万元贷款。

  4.预脱贫存在问题。徐闻县已被认定为2016年预脱贫人口的127户共374人未达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脱贫标准。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

  对我市2016年至2017年6月水污染防治专项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能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工作,在完善水污染防治管理机制、推进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解决重点环境问题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 廉江、吴川、雷州、徐闻4个县(市)专项资金滞留县级财政超过1年未拨付,涉及金额2065.20万元。

  2. 遂溪县环境保护局截留挪用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资金30万元。

  3. 吴川市未拆除禁养区范围1家生猪养殖场。

  4. 红湖农场综合环境整治项目、徐闻大水桥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鹤地水库坝区生态整治工程、鹤地水库渠首区域生态整治项目(二期工程)等4个生态整治工程项目进展缓慢。

  5. 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负荷率低,其中坡头污水处理厂2016年和2017年1-10月的运营负荷率分别为原设计规模的40.67%和52.67%,东简污水处理厂2017年5-11月运营负荷率不足原设计规模的10%。

  五、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重大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抽查结果表明,各县区、各部门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推进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放管服”改革推进方面。

  1.2个部门2个审批事项由下属的事业单位提供收费服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其下属单位市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开展的施工图审查业务,列为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市国土资源局将下属单位市不动产调查规划测绘院出具的本市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及其他测绘宗地图,作为办理不动产转移的前置条件。

  2.3个单位收取企业的保证金未及时清理退还,涉及金额1484.71万元。其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收取的施工企业工人工资保证金754.55万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的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306.80万元,土地与矿产投标保证金98万元;市环境保护局收取的企业环保保证金325.36万元。

  3.市环境保护局挤占企业环保保证金10.77万元用于缴交职工养老保险。

  (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面。

  1.部分省级创新驱动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金额1.28亿元。

  2.市本级9个省级科技项目课题验收工作存在超期现象,其中6个项目已超期两百多天才完成验收,最长的一个超期640天,3个项目至审计时已超期尚未验收。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方面。

  1.雷州市对有限合伙制基金采取额外附加条件进行变相举债3亿元未及时清理整改。

  2.市国土资源局对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余款9.45亿元未及时追缴入库。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项目建设方面。

  1.13个县级公立医院建设项目未按期开工,涉及项目投资37.80亿元。

  2.廉江市试点县镇医联体项目未全面做到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信息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医保支付“六个统一”。

  (五)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面。

  4个项目由于前期审批工作或征地拆迁进展缓慢、资本金未到位等原因,建设推进缓慢。其中湛江市供水一期工程部分子项工程、湛江港霞山港区通用码头工程及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未按计划开工建设;湛江东海岛港区杂货码头工程进展缓慢,2017年1-10月完成投资7902.14万元,仅占2017年计划投资2亿元的39.51%。

  六、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省审计厅组织市级审计机关对2017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异地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全市实际完成安居工程开工任务5041套,基本建成任务11186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7户,农村危房改造新开工9395户,竣工9395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市本级和徐闻、雷州、廉江3个县(市)的安居工程资金5.53亿元闲置未用,至2017年底已超过1年。

  2.安居工程建设及管理存在问题。5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超过1年以上,涉及安居住房1233套;市本级建设路24号之一公共租赁住房二期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已基本建成1年以上的安居住房972套未能分配入住。

  3.安居住房及补助的分配使用问题。105户房产及收入条件不符合标准的家庭取得保障房资格。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审计。

  对我市2015-2016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结余情况进行审计,抽查项目22个。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先后制定出台系列配套文件,为全面加快推进湛江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的政策基础。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赤坎区寸金社区、金城社区和廉江市罗州街道社区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没有达到省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实施方案规定场地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和托养床位不少于20张的建设标准。

  2.市本级和各县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结余3775.21万元,占资金总额的44.01%。

  (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组织,对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结余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结余以及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基金保值增值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相关征收管理部门重视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探索和推进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在落实省级统筹工作、基金监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企业申报缴费基数不实,少缴企业养老保费3.63万元。

  2.违规设立养老保险基金过渡存款户,2017年底全市地税系统征收机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缴过渡户结余197.75万元。

  3.雷州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挤占挪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324.91万元。

  4. 违规向108名已死亡人员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定期待遇,涉及金额15.47万元尚未追回。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县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对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县区、各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据统计,截至2018年6月底,相关单位通过收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进行整改涉及金额3.97亿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76万元;被采纳审计建议105条。

  七、审计建议

  (一)合理编制收支预算,严控支出规模。年初预算应合理编制,严格控制支出规模,避免因预算编制收入过高而形成实际上的赤字预算。同时应安排预算指标逐年归垫历年被占用的资金,强化预算约束力,在保证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各类预算支出,严格预算执行,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切实防范财政风险。通过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开支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增收节支逐步实现收支平衡。

  (二)加强财政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应加强对财政收入的管理,责成严格按规定将所有财政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规范国资收益的收缴和预算管理,真实完整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实现财政资金的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地方财政预决算编报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细化程度和公开水平,确保预决算的真实、完整、合理。

  (三)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有效盘活各类资金,发挥资金的效益。二是多方主动作为,助力脱贫攻坚。各县区切实负起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机制,确保项目精准、成效显著。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高效服务体系。各县区各部门要着力整合资源、转变监管方式,提高审批便利化水平,优化政府服务。

  (四)完善基层财务制度,规范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约束,根据基层实际完善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办法,细化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三是要健全内部控制,加强往来账项的管理,建立往来款项到期核对和清理制度,严防通过往来款核算收支。四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与审批、拨付、使用。

  报告完毕。

湛江市审计局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