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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和经开区管委会的决策部署和有关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重点抓好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法治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区党委、管委会工作中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加快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基本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1.制定学习计划。年初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为全体党员干部统一订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摘编》等学习资料。
2.贯彻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论述。
3.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全局公务员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网上专题班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升级“立法引擎”,提速法治中国》、《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解读》等内容,并召开座谈研讨活动,通过培训会学习、集体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思考、全面系统、联系工作实际,做到学深悟透、指导工作。
4.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公交车、汽车站、交通码头等服务窗口和人群密集流动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标语,led屏幕,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行业法治建设
1.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行业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局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推进全员学法用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度学法考试,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把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对交通运输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合法,2023年我局未发生重大事项决策违法情况。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案件执法人员及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后做出处罚决定。三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协调顾问律师对我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为局党组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服务,确保重大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积极做好舆情引导和处理信访案件,对可能引起关注的负面信息及时回复办结,积极主动处理信访案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文件的规定处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工作。2023年法律顾问出庭辩护率和我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为100%。
5.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立信息公开三级责任人,明确局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严格落实政务公示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在省执法信息系统、信用湛江及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截至2023年12月,办理道路运输行政许可59件,办理道路运输车辆年审、过户、注销等服务事项930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4宗。
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通过设立群众举报箱,以及12328、12345热线收集群众意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约谈提醒抓早抓小,守住依法行政纪律“底线”,树立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2023年1至12月,办结12345政府政务服务便民热线691件;办结湛江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75件。
(三)贯彻《实施纲要》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执法人员都要参加执法资格考核,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统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二是组织开展执法培训活动,邀请市交通运输局业务骨干授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案件研究、分析,进一步强化证据的收集,明确法律法规的适用,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四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将该标准在区网站进行了公示。
2.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按照《湛江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推广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试行)》推进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讲明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处罚依据、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听证权及法律救济权,释明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让当事人明白违反了什么规定,应该接受什么样的处理,当事人享有的有关权利等,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提高案件的办结率,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的发生。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货车超限超载,货车无证经营、扬撒、擅自改装,巡游车、网约车非法营运等行为,我局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题会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措施落实整改。2023年1月至12月,联合区交警部门开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整治,查扣超限超载运输车辆46宗、卸货896.26吨、交警部门罚款6.6万、扣分172分;开展道路客运、货运市场整治,重点整治货车无证经营、扬撒、擅自改装,巡游车、网约车非法营运等经营行为,共查扣案件94宗,罚款38.1万元。
4.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了《湛江经开区交通运输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主动排查执法不规范问题,制定任务清单,及时整改落实,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5.积极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宣传。一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将《公路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行业法律法规,以及群众普通关心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二是将普法教育渗透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坚持“以执促普”和“以普促执”,在日常交通执法工作中讲法律、摆事实、谈危害、提要求,对行政相对人进行“面对面”教育,让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三是开展普法专题活动。6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省交通运输厅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5月26日安排业务干部参与区平安办开展“5·26-我爱路”主题宣传活动;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公益普法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购买法治宣教科普图赠送给包联包创社区。四是营造法治氛围。充分利用车站、码头、营运车船等载体,广泛开展“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路政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横幅50余条在辖区站场、码头、主要路口悬挂,利用客运站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现场派发法治宣传资料300份,《护路为民与法同行》宣传手册200多本,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四)学习贯彻新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执行力
一是6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学习培训会议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会议,增强全体干部学法用法能力。二是6月13日组织全局职工干部收看“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省交通运输厅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二、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工作力量薄弱
按照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我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为23人,由于行政编制不足,业务科室占用专项执法编制,导致我局目前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只有6人,导致我局执法人员与执法任务严重不匹配。近年来,省市行政职权不断下放,由于人才没有同步下放,更加剧了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的矛盾,交通执法力量与目前日趋繁重的安全监管任务愈加不相适应。
(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不足
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力度不够,探索开展移动执法、非现场执法工作进展不快,行政执法装备保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三)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亟需提升
由于编制制约,多年来未公开招考交通综合执法人员,现阶段执法人员存在年龄老化、学历不高、专业不对口等问题的掣肘,影响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交通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和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文明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和交通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把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工作的长期任务,着力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和法制自觉性,在交通运输行业形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氛围。进一步落实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管理、执法人员纪律、行政执法考评等制度,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3.对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范化落实行政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
4.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最多跑一次”改革,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利用“互联网 监管”平台,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快实现我区交通系统执法监管智能化,推进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的新型监管体制,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