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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2-22 09: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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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经开区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要求,不断提升法治经开区建设水平,努力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走在全市前列、当好示范。今年以来,乐华街道平乐下社区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区委政法委许志伟、区人民法院陈道准被授予“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荣获“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成为湛江市首家获得此项荣誉的企业。现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党政领导班子会、党委(扩大)会、主任办公会议、东海岛现场等形式,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区540多个基层党组织,12000多名党员通过东海岛园区党群服务中心、镇街党校等载体,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办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1期,“大讲堂”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4期,培训干部3000人次,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不断加强。二是扎实谋划部署。定期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区党委(扩大)会、主任办公会专门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研究出台《经开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行政执法权限下放等。深入贯彻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根据市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意见,科学制定《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法治建设的“路线图”“施工图”。三是压实推进责任。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全面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组织区直各单位、各镇街开展述法活动,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认真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反馈意见落实,扎实做好自查、立行立改工作,坚持“立即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认真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依法全面履职,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高频、热点民生服务事项,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统筹梳理全区22个政务服务单位4862政务服务事项。目前,已先后三批下放镇街综合执法事项1216项。有序推进监管事项梳理工作,完成各政务服务单位权限的配置。目前,我区认领事项807项,梳理实施清单726条,实施清单填报率100%。二是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依托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积极倡导“网上办”、“指尖办”,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压缩率95.87%,即办件占比98.06%,网办率100%,全流程网办率98.6%,依申请事项可网办率99.19%。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前期规划,投资约2.25亿元开展经开区智慧信息化及智慧城市平台管理设施建设。三是大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推进质量强区战略,2022年度经开区质量考核得分90.5分,评分a级。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荣获“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成为湛江市首家获得此项荣誉的企业。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实现21个政务服务单位、810项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实施网上预约和现场排队叫号无缝对接,窗口业务效能提升5倍。各镇街投放自助机35台、增强型自助机4台,实现区内行政村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区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8716户,新增各类市场主体4698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2.33%,市场主体总量稳步增长。

       (三)突出机制建设,推动政府治理持续完善。一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取得新成效。严格落实《湛江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对涉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违法执法和乱罚款专项清理活动,经梳理不存在需废止、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依法行政决策取得新突破。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原则,强化法律顾问专业把关,提高决策科学民主性。完善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程,加强审计与法制监督。采取公开征集、部门建议、综合选定的方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规范以区管委会名义签订的框架协议文本,建立健全政府重大疑难法律事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以区管委会内部专职法律顾问为工作主体的基础上,聘请了广东国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担任区管委会法律顾问。2022年度共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事务243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107件、列席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50余次,为稳增长、促发展和区管委会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围绕园区开发、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共审查全区重大合同、招商引资协议等56份,确保了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首套装置投产、东海岛产业园区扩园等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深化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动区直各单位、各镇街完善法律顾问配备,目前全区共有10个单位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顾问服务。加强镇街法治力量供给,推动司法所长担任镇(街道)首席法律顾问,并探索法律顾问、退休法官辅助法制审核模式,打通法治政府建设“最后一公里”。三是政务公开取得新成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区直机关、街道(镇)等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上线集中公示。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推出“湛江经开区发布”、“湛江开发区官博”,完成经开区门户网站改版升级。截至目前,经开区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3572178个、网站总访问量4177690人次、信息发布总数共计1170条。今年以来,全区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9件,上年结转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四)强化规范引领,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化建设为动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上新台阶。明确区直执法部门业务骨干8人作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导师。推动市场管理、城市执法方面工作指引率先取得突破,完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指引编撰,截至目前,区直执法单位编制相关工作指引95项。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制定《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考核工作方案》。硇洲、民安以示范创建为契机,以点带面推动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是以监督为抓手,推动责任落实展现新作为。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组织区城综局、区国土局、区农业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镇)等10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序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区内各单位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和编制,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对各单位公示信息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综合评估,按时上报检查评估结果。1-11月共计归集上报数据11737条,其中行政许可数据10685条,行政处罚数据1052条。三是以问题为导向,推动依法行政取得新进步。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对区直部门及镇街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按季度通报,倒逼各单位切实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区管委会应诉行政、民事案件共13件,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

       (五)坚持守正创新,社会治理效能持续提升。一是进一步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区公安分局依托“两队一室”警务机制改革和警务室标准化建设,推行“1 1 n”社区警务工作模式,“警社合一”充分融入平安建设,打造经开区平安建设“特色品牌”。区法院在东山街道调伦村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在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挂牌成立“送法进企工作站”,与硇洲镇政府签订《基层诉源治理共建协议》,打造“诉源对接示范点”“无讼村庄(社区)示范点”。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专业领域创新项目《推行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 守护最美“湛江蓝”》获评第十届广东省市直机关“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暨湛江市直机关第五届改革创新大赛三等奖。总结提炼办理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创新经验《积极创新解决非法捕捞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难点瓶颈》,被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杂志社(人民智库) ‘2021-2011国家治理创新经验典型案例’课题调研活动评选为国家治理(基层党建)创新经验典型案例在人民论坛网发布展示,相继被‘广东检察’微信公众号、湛江日报纸媒、‘湛江检察’微信公众号报道。二是进一步优化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深入传达学习刘红兵书记到经开区调研信访工作时的指示要求,区主要领导专题研究全区信访维稳工作,截至目前,区领导72人参与接访群众44批87人次;镇街共接访群众451批931人次。问题楼盘化解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先后依法化解皇冠城、荣盛中央广场等16处重点楼盘涉稳问题,切实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中央交办第一批、第二批重复信访治理案件共69宗已全部办结并上报,省交办的27宗重复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三是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探索创新退休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引导律师参与基层矛盾纷争的调解,继续落实“以案定补”激励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继续推进“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扎实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全年成功调解基层矛盾纠纷786宗,涉及金额1210万元,有效维护了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四是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工作。紧抓治安领域问题和涉渔“三无船舶”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整改不放松,如期“摘帽”。开展“春风利剑”专项整治行动,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共打掉涉恶犯罪团伙5个,侦破涉恶刑事案件50宗,刑拘123人,逮捕51人;起诉涉黑案件1宗2人、涉恶案件1宗1人;一审判处涉黑案件1宗2人,判决涉恶案件1宗1人;发出扫黑除恶工作提醒函11份、督办函7份、补充核查函8份。五是进一步科学精准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全区一盘棋,以非常之举应对非常之时、非常之事,以“平战转换”机制凝聚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了“0506”、“0804”“1006”疫情防控遭遇战、歼灭战。

       (六)厚培法治根基,奋力推进法治强区建设。一是落实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制度。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印发《湛江经开区2022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新修订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了《2022年湛江经开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第四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细化明确各普法单位职责,构建多部门联动普法、齐抓共管的普法大格局。三是营造浓厚法治文化建设氛围。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举办“民法典”进农村系列专题讲座,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单位”。加强法学理论研究,编印《湛江经开法苑》。法治文化建设“多点开花”,乐华街道平乐下社区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东简街道蔚葎村委获评“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经开区一中被省评定为湛江市首个“广东省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先进个人涌现,区委政法委许志伟、区人民法院陈道准被授予“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区公安分局黄耿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力度还不够,总体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工作抓手有待进一步找准。法治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痛点、难点有待进一步找准,调研质效、成果转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还不够重视,统筹谋划不够,督促落实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考核机制体系不健全。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一规划两纲要”贯彻实施,紧紧抓住湛江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等重大历史机遇,

以工业化、生态化、数字化、法治化深度融合为引领,加快实施“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五大提升行动,全力打造高水平现代化产业体系,助推湛江市各项主要工作指标迈入全省第一方阵。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完善学习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培训长效机制,把学习领会与我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有机结合起来。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学法机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述法”工作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动法治工业园区建设,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产业园区,加强企业发展的法治供给,开展企业合规化建设。加快推广应用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探索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模型。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规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等制度,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探索重大决策与公民互动有效途径,全面推动公民参与,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推进依法执政和法治建设。

       (四)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行政执法品质。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效能。加大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力度,深化“导师制”指导培训机制,建立区级行政执法案例库,探索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推广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实行执法全流程线上监督,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智慧化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大力构建“综治网络 综治中心 ‘粤平安’云平台”全覆盖立体式智能化工作体系,完成“雪亮工程”二期建设。构建系统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强化部门协同机制,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凝聚各类化解途径的合力。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深入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纠纷。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涵盖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司法调解等法律服务为一体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六)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方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加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打造普法亮点,全方位多形式开展精准普法、实时普法。

       (七)进一步加强法治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机制,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任务落实的督导,协调推动解决法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评的指挥棒作用,促使各单位扛起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激发各单位法治建设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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