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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家长: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学对象
(一)具有湛江经开区户籍,目前在湛江经开区外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二)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符合国家、省、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教育优待条件的在校学生。
(三)已在本区建成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受理转学登记。
二、转学登记时间
学校接收转学申请材料时间:区教育局在当年中小学校校历学期开学前10个工作日前发布通知,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2023年秋季学期,学校接收转学申请材料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至8月14日。
已按照政策要求时间节点提交转学申请材料到区教育局的,符合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教育优待条件的学生家长,无需再重复提交材料到学校。
三、转学登记流程
有转学需求且符合户籍、教育优待条件的学生家长到所在学区(参照当年招生入学通知的学区划分)公办、民办学校申请转学,经转入学校初审同意后,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申请表》,由转入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审批。
户籍类、教育优待类学生申请的年级学位少于实际申请人数,家长可填写《湛江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转学志愿表》(可填写志愿学校2所),由学校代收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家长志愿进行统筹。如家长志愿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则由区教育局结合辖区学校学位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
如所在片区(建成区或东海片区)学校年级均没有空余学位,则不予办理转学。
四、转学登记所需材料
(一)户籍类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凯发k8官网登录入口主页和学生页复印在同一张纸)、出生医学证明或相关证明。
(二)政策性教育优待类学生按政策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五、转学登记要求
(一)家长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转学登记。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转学要求,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面试。
(二)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三)秋季学期开学前,接收学校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请家长电话保持畅通,学生的转学事宜以转入学校的通知为准。
附件:1.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申请表
2.湛江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转学志愿表
3.湛江经开区2023年秋季中小学招生联系电话
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2023年小学学区划分图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3年8月5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湛江经开区建成区2023年小学学区划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