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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东海片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作者: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0-06-15 15: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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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 [2020]3号)和《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湛教 [2020]9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做好我区2020年东海片区小学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各镇(街)中心小学、第十三小学招生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6日。请各位家长在上述时间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视为放弃学位安排。

       (二)各镇(街)乡村面上小学招生报名时间由面上小学管理组确定。

       二、招生对象

       东海片区各小学2020年秋季招收的一年级学生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条件

       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应对照下列条件申请入学。

       (一)学区户籍适龄儿童

       户籍在东海岛各镇(街)的学区适龄儿童,按照国家政策“免试就近入学”的方法,可到所在地学区学校申请入学就读。

       (二)优待政策适龄儿童

       非学区户籍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就近入学。

       1.重点项目搬迁村适龄儿童。

       (1)中科炼化项目龙腾上村、下村,调青北园村、南园村、下篮仔村,调屋上村、下村等7条整村搬迁村庄适龄儿童入学,按照《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9〕34号)》和湛教〔2009〕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2)中央商务区搬迁村南山村、配套产业园区搬迁村东参村的适龄儿童;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安全防护区红线图内德老村及东简圩搬迁户 “拆迁取得住房补贴或已经签订拆迁协议准备搬迁”的搬迁户适龄儿童,按照《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9〕34号)》和湛教〔2009〕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未拆迁且未签订拆迁协议的搬迁户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户籍学区学校安排入学。

       2.符合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学位申请人父母是在学区居住或工作的烈士、军人优抚对象、民警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和突出贡献专家、引进人才以及对我区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有突出贡献人士,符合中央、省、市有关优惠政策的,需在学区入读的随迁适龄儿童。军人子女按照《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学区户籍适龄儿童

       非学区户籍学生,采取积分制入学的方法,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就近入学(见附表2.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片区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20年秋季入学积分表)。

       1.定居人员随迁子女。在申请就读学区内拥有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与房产购买合同(村居委会证明),有居住用电用水证件,与户主有直接亲属关系的随迁居住适龄儿童。

       2.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截至2020年5月31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在申请学区有稳定职业工作,依法连续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缴纳社保费满6个月,且在申请就读学区有固定住所(有租屋合同或居住证和房管部门证明或村居委会证明)的随迁居住适龄儿童。

       3.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截至2020年5月31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在申请就读学区持有效的湛江市或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工商部门营业执照(经营地在申请学区)满6个月的经商人员。且在申请就读学区内有固定住所(有租屋合同并有村(居)委会证明或居住证)的随迁居住适龄儿童。

       4.“七站八所”人员亲属子女。原指供电站、食品站、文化广播站、农机站、农科站、兽医站、公路站(道班),财政所、粮所、供销所、水产所、盐务所、工商所、税务所、派出所、渡口所、邮电、航标站、水厂等属国有企业性质人员的随迁子女。在申请就读学区有固定住所(以单位证明为准),居住用电用水证件(证明),与户主有直接亲属关系的随迁居住适龄儿童。

       四、学区划分

       (一)各镇(街)乡下面上小学学区范围

       各镇(街)乡下面上小学按学校服务范围进行招生,原则上不能跨学区招生。需跨学区入学的应按非学区户籍学生的条件,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批准后就近安排学位。

       (二)镇(街)中心校和第十三小学学区范围

       1.第十三小学学区范围:钢铁项目搬迁村庄啣头村、水源村、迈奴村、崩塘村、坑里村、蕃昌村、凤口村、西边村、溪头田村、溪头坡村等10条自然村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和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员工的适龄子女。

       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解决櫓磊村、那笼村、潭水塘村、南坡南村、坡头仔等村民子女的入学。如学位不足,在镇(街)内学校调整就近入学。

       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申请入学的非学区户籍人员子女,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在第十三小或东简小学申请入学。如学位不足,在镇(街)内学校调整就近入学。

       2.觉民小学学区范围:东山居委会、东山圩、上辰、企沟、仝及、东山村、南山、鱼弄、王屋和什石等10条村(居委会);搬迁村调青北园、南园、下篮仔和调屋上村、调屋下村、东参村等6条村村民子女;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学区户籍人员子女。

       3.新民小学学区范围:民安圩、南池、下山、大熟、迈林坡、塘尾、调琴、后坡、林海、毛坑、后山、西湾、海坡新村等13条村庄的村民子女;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学区户籍人员子女。

       4.东简小学学区范围:东简圩(含东龙市场、东简新路口商铺有证经营户)、东简仔村、东坑村、石磊村、德老村、坡角村、厚皮山村、南坡村等8条村庄;搬迁村龙腾上村、下村的村民子女;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学区户籍人员子女。

       5.硇洲小学招生范围:淡水、红卫居委会(含下岭、南角尾)、宋皇村委会(含周屋、上街、后营、招屋、塘尾、方屋、覃巴利、赤马、新村仔、宋皇等村庄的村民子女;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学区户籍人员子女。

       五、招生计划

       (一)各镇(街)乡下面上小学面向服务范围组织招生,确保2020年秋季适龄儿童100%入学。

       (二)各中心校、第十三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学校

招生人数

招生班数

招生电话

区第十三小

180

4

2906009

觉民小学

270

6

2960939

新民小学

225

5

2979863

东简小学

270

6

2922006

硇洲小学

225

5

2909446

合计

1170

26


       六、报名和录取方法

       (一)报名的基本流程

       1.各镇(街)乡村面上小学的招生工作由面上小学管理组组织领导,各小学负责实施落实。具体报名时间由面上小学管理组和招生学校确定,并公布通知。

       2.各镇(街)中心校、第十三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管理,面上小学管理组具体实施。

       符合学区户籍的学生和符合非学区户籍入学条件的学生,应在2020年6月22至6月26日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报名方法见附件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秋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学区户籍的学生报名应提交如下资料:(1)户口本原件户凯发k8官网登录入口主页及学生页的复印件。(2)儿童出生证明。

       2.非学区户籍的学生报名应对照本人的入学条件,按照下列要求提交如下资料:

       (1)区重点项目搬迁的适龄儿童。湛江钢铁、中科炼化、配套园区等项目的搬迁户适龄儿童,符合跨区安置条件的,需提供户口本、开发区征地办和教育局证明。

       (2)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1申请学生户口及户凯发k8官网登录入口主页的复印件;2儿童出生证明;3提交有关单位的证明及国家、省、市、区的有关政策。4军人子女须提交《湛江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和军人子女户口簿、出生证明、军人军官证或士兵证、单位公示情况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定居人员随迁子女。1申请学生户口及户凯发k8官网登录入口主页的复印件;2儿童出生证明;3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与房产购买合同、居(村)委会证明;4居住用电用水证件(证明)。

       (4)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申请学生户口及户凯发k8官网登录入口主页的复印件;2儿童出生证明;3半年社保缴费清单。4租屋合同并有居(村)委会居住证明或居住证。

       (5)经商人员随迁子女。1申请学生户口及户凯发k8官网登录入口主页的复印件;2儿童出生证明;3营业执照复印件;4租屋合同并有居(村)委会居住证明或居住证。

       (6)“七站八所”人员亲属子女。1申请学生户口及户凯发k8官网登录入口主页的复印件;2儿童出生证明;3单位证明;4居住用电用水证件(单据)。

       3.在有证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应提供幼儿“学籍卡”。

       4.本通知规定的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权证等信息提取截止时间和按规定需提供的工商、社保等材料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三)结果查询、领取通知和注册

       1.学生拟录取名单经区有关程序审核后,家长(学生)可通过手机或电脑网上查询录取结果(查询结果的具体时间按录取发布的时间为准)。

       2.《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如经审核符合学区入学条件的,在2020年8月28日前没有收到通知,家长应及时到招生学校或面上小学管理组查询。

       3.家长(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按时间到招生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七、其他要求

       1.各学校、面上小学管理组要认真组织好招生工作,依时公布招生政策 、入学条件与要求、咨询电话等。热情答复家长的招生咨询,使广大家长(学生)准确了解招生入学的招生政策。

       2.家长(学生)应保证提交证件的真实性,如证件伪造虚假,将不安排学区学位。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依规依法处理。

       3.家长(学生)应按照时间期限通过网上或去招生学校申请学位,视同放弃学位安排,逾期不申请的,本年度不再安排学位。

       4.符合条件的非学区户籍学生申请入学,原则上根据实际居住地址,安排就近入读学区学校,如学区学校学位不足,则在区内就近调剂安排学位。

       5.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学区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核准及备案。

       6.如有对招生工作中不明确的问题,可向区教育局教育科咨询。

       咨询电话:0759-2968296  。

       举报电话: 0759-2968299  0759-2968263。

       本通知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湛江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教育优待学生清单

       2.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片区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20年秋季入学积分表

3.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0日



附件1:

湛江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教育优待学生清单

序号

对象

政策依据

有关报名材料

1

驻湛部队、武警官兵适龄子女及家庭生活基础在湛江地区的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残疾和病故军人适龄子女

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政组干〔2014〕81号)

① 军人子女户口簿、出生有关材料;

② 军人军官证、士兵证;

③ 军人的结婚证;军人家属户口簿、身份证;如为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还须提供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④ 单位公示情况;

⑤ 部队驻地属“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三类以上岛屿,军人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以及作战部队军人,须提供军人所在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出具的有关材料;

⑥ 烈士子女须提供《烈士证明书》、烈士生前所在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出具的有关材料;

⑦ 因公牺牲军人,须提供《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生前所在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出具的有关材料;

⑧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军人所在军级单位政治部出具的有关材料。

2

现在湛江地区任职的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残疾和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适龄子女

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应急湛消〔2019〕65号)

①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户口簿、出生有关材料;

② 消防救援人员干部证、消防员证;

③ 消防救援人员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如为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还须提供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④ 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情况;

⑤ 烈士子女须提供《烈士证明书》、烈士生前任职所在单位的支队级有关材料;

⑥ 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需提供《残疾证》,《残疾等级评定表》,消防救援人员(曾)任职所在单位的支队级有关材料;

3

公安系统烈士、一级、二级英雄楷模适龄子女、因公牺牲民警、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适龄子女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

①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及其子女亲属关系有关材料;

② 烈士、因公牺牲伤残的相关材料;

③ 在湛江的实际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