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效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要求,我区开展了申报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选工作。经各地推荐、申报、专家及专家委员会评审,评选出申报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人,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10月8日上午9∶00至2019年10月27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报审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文体科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罗友先 联系电话:0759-2822919 电子邮箱: 附件: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9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