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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及驻岛各单位、各街道(镇):
《湛江开发区2011—2015年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湛江开发区2011-2015年公共文化设施
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湛江市贯彻〈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和《湛江开发区建设文化强区实施意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让人民群众真正共享改革开放和文化发展成果,努力建设文化强区,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区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以民主民生、创新创优为主线,以全面实现文化惠民、改善文化民生主题,以提升文化生活品质为目标,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加快形成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一体化格局,转变公共文化服务方式,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措施,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加强和改进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增加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扩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格局,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文化条件。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文化惠民。实践“以民为本”、“文化民生”、“文化惠民”理念,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品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强化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充分发挥文化在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中的引领、凝聚和激励作用。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原则,把政府主导与市场交换的功能优势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大力引进社会资本,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微观主体,建立多管齐下、广泛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方联动共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效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三)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确定一批重点发展、优先发展、鼓励发展项目,梯度开发,以点带面,重点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和最薄弱的文化需要,在盘活优化存量文化资源的同时,确保增量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弱势社会群体倾斜,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优化配置、布局合理的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格局,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四)普及提高、多元发展。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既重视提供多样化普及型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益,又重视适度提供提高型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打造文化精品和特色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引导公众文化需求,提升公众文化素质。
(五)改革创新、完善体制。突破“官办文化”的单一文化发展体制,创新公共文化发展理念,建立充满活力、科学高效的公共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公共文化创新体制、公共文化运行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健全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决策、反馈、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提高公共文化发展效率。
三、工作任务(布局)及资金测算
(一)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逐步完善区、街道(镇)、村委会(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根据市文广新局《湛江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度安排表》的精神和要求,到2015年,我区建有达到省二级标准以上的文化馆和图书馆,全部街道(镇)建有达到省二级标准以上的综合文化站,所有村委会(社区)建有达到省标准的“五个有”文化室、农家书屋或社区书屋。关于资金投入问题,依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建设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省每个补助80万元;建设综合文化站,省每个补助40万元;建设“五个有”文化室,省每个补助3万元;建设农家书屋,省配送图书、书柜等实物。其余大部分建设资金主要还是由各级政府财政投入。
我区2011年—2015年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任务及资金测算如下:
1、2011年建成综合文化站1个、“五个有”文化室10个、农家书屋7个。这项任务在2012年初已完成,各级资金已拨付到位。
2、2012年建成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综合文化站3个、“五个有”文化室10个、农家书屋6个。资金测算:开发区文化馆和图书馆建设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除省补助160万元外,区需要投入800多万元;每个综合文化站建设估算投资70万元,除省补助40万元外,区要投入30万元,今年3个综合文化站建设区共需投入90万元;每个 “五个有”文化室建设估算投资5万元,除省补助3万元外,区要投入2万元,今年10个“五个有”文化室建设区共需投入20万元;6个农家书屋建设需3万元。以上四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今年区管委会共需投入资金913万元。
3、2013年建成综合文化站1个、“五个有”文化室10个。综合文化站建设估算投资70万元,除省补助40万元外,区需投入30万元;每个 “五个有”文化室建设估算投资5万元,除省补助3万元外,区要投入2万元,全年10个“五个有”文化室建设,区共需投入20万元。以上两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区共需投入资金50万元。
4、2014年建成综合文化站1个、“五个有”文化室10个。每个综合文化站建设估算投资70万元,除省补助40万元外,区共需投入30万元;每个 “五个有”文化室建设估算投资5万元,除省补助3万元外,还要投入2万元,全年10个“五个有”文化室建设,区共需投入20万元。以上两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区共需投入资金50万元。
5、2015年建成“五个有”文化室10个。每个“五个有”文化室建设估算投资5万元,除省补助3万元外,区需投入2万元,全年10个“五个有”文化室建设,区需投入20万元。
(二)到2015年,在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的街道办,建设高标准、大规模、多功能的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关于资金投入问题,依上级文件精神,每个乡镇体育健身工程省补贴20万元,市补贴10万元,其余部分建设资金由各级政府财政投入。
1、2012年计划完成民安街道的乡镇体育健身工程项目。这项工程总投资需50万元,除省市补贴30万元外,区需投入20万元。
2、2013年计划完成硇洲镇、东简街道办的乡镇体育健身工程项目。这两项工程总投资需100万元,除省市补贴60万元外,区需投入40万元。
3、2014年计划完成东山街道办的体育健身工程项目。这项工程总投资需50万元,除省市补贴30万元外,区需投入20万元。
4、2015年前泉庄、乐华街道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建设随着条件的成熟逐步推进。这两项工程总投资需100万元,除省市补贴60万元外,区需投入40万元。
(三)到2015年,区内街道(镇)至少各建成1座多功能数字电影院,并投入运营。现阶段我区只有1座多功能数字电影院,在2012年到2015年,每年要分别建成一座多功能数字电影院,确保到2015年,区内至少拥有5座以上多功能数字电影院。这些文化产业的投资建设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解决资金问题。
(四)到2012底,区内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100%。
(五)从2011年起,实现区内各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有条件的街道(镇)和行政村逐步建立固定的电影放映点,逐步实现自然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
(六)到2015年,实现全区人均拥有1.2册以上公共藏书、每月观看1场以上电影、每季度观赏1场以上文艺演出和参与1次以上群众文化活动,每半年参观1个以上文化展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领导。各级都要从推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率先发展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文化惠民”、“文化民生”的理念,把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坚实的保障。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责任,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运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引导,努力营造共建共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良好局面。
湛江开发区成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吴(市委常委、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林小川 (区党委委员)
组 员:陈炳瑞 (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发展改革和招商局局长)
吉崇明 (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邹志嫣 (区财政局局长)
许忠胜 (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唐 坚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弘祖 (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局长)
曾洪钦 (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许忠胜兼任办公室主任,曾洪钦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完善公共文化投入机制。明确“十二五”时期文化投入的重点。进一步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继续加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经常性投入。并把区财政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向基层倾斜,实行公共文化设施配套补贴奖励机制。对公共文化设施用地实行以政府划拨为主,市场拍卖为辅。
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投融资机制,改变文化投入方式,进一步拓宽政府招标、集中采购等方式的范围,发挥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提高政府资金投入效率。加大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文化发展项目的力度。能够由社会投资建设的文化项目尽可能利用社会资金建设。政府创造条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税收返回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收益的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事业建设;进一步完善鼓励、捐赠和赞助等政策,拓宽筹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公共文化事业。以项目投入为手段,以激发活力为目标,加强审计和监督,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责任人制度。凡是确立为十二五时期的区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包括区、镇、街道、村和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综合文化站、五有文化室、农家书屋、多功能数字电影院、文体广场),一律实行责任人挂牌公示制度,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做到进度、质量适时跟踪督查通报。
(四)健全公共文化管理结构。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微观文化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确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行的管理体制,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管办分离,切实把政府从办文化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正确划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使政府的职能严格限定在市场和社会解决不了的领域,使政府能够集中精力履行文化管理和公共文化服务职责,真正实现从微观管理向宏观服务的转变。
(五)建立和健全公民文化需求表达机制和公共参与机制。积极研究和探索政府文化管理部门通过调查研究、接触公众代表、人民代表、建立咨询委员会等多种方法形成市民文化需求表达和参与机制,培养市民群众参与文化决策的兴趣,逐渐养成表达需求和参与决策的自觉意识。
(六)创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服务绩效考核与评估机制。使公共文化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指标化、项目化、实事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共文化发展真正成为硬任务、硬指标,成为可衡量、可检查、可考核的对象,并纳入对各地各部门的考核评价体系之中。研究制定街道(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规范,实施对馆、站的绩效评估;研究实施文化先进街道(镇)的创评机制,不断提高我区乡街道(镇)文化服务水平。
(七)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工作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优先、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以人为本、人才为要,切实增强加快建设人才强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做好人才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人才优先思想、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落实到我区公共文化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中,充分发挥文化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努力为文化人才营造一流的社会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制度环境。
从2011年到2015年五年期间,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是一项硬性任务,是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中一项指标,必须按时完成。我区总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任务已制定,除2011年的任务已完成外,2012年—2015年,我需投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资金共1153万元,其中:2012年需投入资金933万元、2013年需投入资金90万元、2014年需投入资金70万、2015年需投入资金60万元,由区管委会审定的列入财政预算。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