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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区纪委《关于2011年开发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区党政办  发布日期:2011-08-23 10: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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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及驻区各单位,各镇(街道):

现将区纪委《关于2011年开发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关于2011年开发区开展纪律教育

学习月活动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精神,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有关精神及《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关于2011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湛委办〔2011〕42号)的部署和安排,结合市委九届十三次和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及开发区2011年工作会议、开发区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部署,现就我区2011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同时,分层次抓好公务员队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廉洁教育。

通过教育学习,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党性观念、纪律意识以及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夯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为我区当好湛江做大做优经济“蛋糕”的主力部队,建设幸福美好开发区,早日实现跨入国家级开发区前十名的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学习内容

1、上级领导讲话。主要是: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汪洋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黄华华同志在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朱明国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刘小华同志在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和总结讲话,市委主要领导在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陈吴同志在开发区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政监察法》和《保密法》等。

3、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

(二)教育内容

1、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

2、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和权力观,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3、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抵制和反对违背党的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言论和行为。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把《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制度意识。开展换届纪律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4、保密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做好保密工作的自觉性,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活动安排

(一)明确教育对象。今年纪律教育对象主要是全区党员,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非中共党员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也纳为教育对象。

(二)合理安排时间。各单位、各镇(街道)要根据实际,在7-9月期间,相对集中3-5天时间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三)抓好重点工作。重点开展如下几项工作:

1、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会。部署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工作任务,区党委主要领导同志作动员讲话。

2、邀请专家、学者作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

3、强化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好党员干部学习、观看省纪委组织编写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1)》及拍摄的教育专题片、区纪委拍摄的明察暗访片。继续组织拍摄明察暗访专题片、警示教育专题片。

4、举办全区性反腐倡廉征文比赛。对获奖作品的作者实施奖励,并择优集结编制成《专辑》下发各单位。

5、在东海岛交通要道设立户外公益广告一块,营造廉洁文化氛围。

 6、组织党员干部和重点涉密人员参加《行政监察法》、《保密法》知识考试。

7、采用抽查的方式,强化纪律教育学习成果。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纪律教育学习月的主题、目的、意义、本单位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主要措施、成效、学习心得。时间初步安排 9月底或10月上、中旬。

各单位、各镇(街道)可参照区的安排,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具体活动,原则上8月20日前各单位的教育学习活动结束。

四、活动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镇(街道)要从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纪律教育。党政“一把手”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区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确保教育活动扎实进行。

(二)要因人施教。要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要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公职人员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三)要丰富载体。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丰富形式和载体,多渠道、多角度、多手段开展活动,增强纪律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注重挖掘、树立、宣传身边的勤廉兼优先进典型,深刻剖析本单位近年被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积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教育。

(四)要注重实效。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纪律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教育效果。各地各单位要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办几件群众关注的有影响的实事、好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要以点带面。各单位、各镇(街道)可结合实际确定本级示范点,以点带面,积极探索和实践,推动基层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的开展,各级示范点要积极探索和实践,积极为全区提供范例和经验。

各单位、各镇(街道)要加强对教育活动的检查指导,确保任务落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情况,请于8月20日前书面报告区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3628255)。

 

 

 

 

 

    

                                            湛江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1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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