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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湛江开发区
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2011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和湛江市政府《关于开展2011年湛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湛府办函[2011]149)有关要求,经区管委会同意,区党政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被考核单位所辖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一并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等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及形式和监督评议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评分标准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实行量化百分制。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以下)。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采取自评、实地抽查、社会评议等方式进行。考核程序如下:
(一)自评考核阶段(9月10日-9月30日)。被考核单位应按照《开发区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分指标》要求,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全面自查,进行量化百分制自评考核,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于9月30日前报区党政办公室(宣传科),逾期不报的单位将在考核中扣10分。
(二)社会评议阶段(10月7日-10月17日)。区党政办公室在全区范围内通过各种方式征询群众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三)考核阶段(10月20日-11月20日)。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小组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具体名单另行通知)。考核形式:一是召开汇报会。听取被考核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查阅资料。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资料。三是实地查看。现场查看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四)总结整改阶段(12月1日一12月30日)。区党政办公室综合各单位自查、实地抽查、社会评议情况,评定分数和等次,通报考核结果。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由区纪委监察局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在接到考核结果1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果报区政府办公室。
四、考核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收集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检查。区党政办公室、区纪委监察局要切实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要正确把握考核原则。各单位要把“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贯穿于考核工作全过程,体现到自评考核、实地抽查、社会评议、总结整改等各个环节,确保考核真正达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机关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预期目的。
附件:湛江开发区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分指标
湛江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
湛江开发区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表
单位:
类别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分参考标准 |
评分 |
详细情况说明 |
一、组织领导(6分) |
(一)领导重视 |
3 |
明确分管领导得1分,定期开会研究部署工作得1分,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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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健全 |
3 |
指定工作机构得1分,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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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建设(8分) |
(三)制度健全 |
3 |
制定专门文件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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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
2 |
未建立机制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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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未发生泄密问题 |
2 |
未建立机制或发生泄密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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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
1 |
未建立机制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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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公开内容(22分)
三、公开内容(22分) |
(七)编制、发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5 |
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各得1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各得1分,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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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开组织机构信息 |
3 |
公开领导分工、政府机构、机构职能等信息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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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 |
3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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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开本部门的2011年财政预算和2010年财政决算 |
4 |
公开2011年预算、2010年决算各得2分,部门涉密预决算信息的处理参照省相关部门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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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开办事指南 |
1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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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按时在管委会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4 |
2009、2010、2011年按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得1分,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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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公开工作动态 |
2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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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载体建设 (18分) |
(十四)政府网站建设水平 |
8 |
未设立政府网站为0分,已开通政府网站的得2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整得2分,内容更新及时得2分,网站稳定、安全运行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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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在管委会网站统一发布部门规范性文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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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水平 |
6 |
开设网上办事栏目得2分,提供网上办事、查询服务以及网上办事栏目运转规范、公开平台作用突出、群众满意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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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信息公开栏等各种载体公开政府信息 |
2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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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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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 |
2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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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4 |
自2011年1月1日起,直接向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按时答复的,每次扣0.5分;不答复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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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按时办理区党政办公室交办或转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含提供资料、反馈意见、答复征询等) |
3 |
1次不按时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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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的监管员、业务员 |
1 |
明确监管员、业务员各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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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制定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
1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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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便捷 |
3 |
采用湛江市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分配的统一受理入口并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提供该系统的网址得1分,提供信函、当面等申请方式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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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服务(18分)
六、保障、服务(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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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运转正常有序 |
3 |
按时上线运行、信息更新及时、栏目内容不为空、在本单位网站嵌套市政府信息搜索引擎、目录类目规范、信息丰富各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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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定期开展社会评议工作 |
2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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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积极开展培训 |
2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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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无因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被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法院认定违法的情况 |
4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判违法,1次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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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无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受到举报 |
2 |
经查实的,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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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
2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少开展1次,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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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设置咨询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及在上班时间有人接听 |
1 |
无电话扣2分,有电话但经常无法接通或上班时间无人接听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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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档案资料(一般包括会议纪要、制度汇编、管委会下达的相关文件、本单位制发的相关文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输卷宗、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记录等)完备 |
2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至今的档案资料完备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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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4分) |
(三十二)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4 |
公开办事指南、目录,制定相关制度,公开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内容,公开及时公开渠道便捷各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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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90 |
自评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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