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开区教育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 |
序号 | 禁止或许可事项 | 事项编码 | 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描述 | 主管部门 | 地方性许可措施 |
一、许可准入类 |
(一)教育 |
1 | 未获得许可,不得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民办学校、幼儿园 | 216001 | 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教育部 | 设置民族学校和民族托幼园(所)批准) |
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审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开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审批; |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设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机构审批 |
幼儿园控制主体或品牌加盟主体变更,须经所在区教育部门审批,举办者变更须按规定办理核准登记手续,按法定程序履行资产交割 | 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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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 |
2 | 特别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限制或禁入相关行业 | 299003 | 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 | 负责行业准入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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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设定临时措施)规定的其他需许可后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 |
注:标★的为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允许暂时保留的禁止或许可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