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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区东简卫生院 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金视网管理  作者: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区东简卫生院  发布日期:2018-09-22 09: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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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区东简卫生院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区东简卫生院 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区东简卫生院概况  

一)卫生院主要职责  

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区东简卫生院是主管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及公共卫生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同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区东简卫生院是一间公益一类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没有下属单位纳入 2017 年部门决算编报,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区东简卫生院坐落于东简镇新路口旁,占地面积约 9990 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约 3504 多平方米,设置病床 80 张,开设科室有内科、儿科、妇产科、外科、中医科、医技科及公共卫生科。  


第二部分 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区东简卫生院 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区东简卫生院 2017 年度总收入 2134.81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568.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3.76万元,增长17.26 %。  

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增加 253.27 万元,其中:  

(1)、在编在岗人员绩效工资及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增加 149.58 万元,因 2017年在编在岗人员的绩效及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增加。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增加 130.6 万元,因 2016 年财政补助标准为 45 元/人,2017 年财政补助标准为 50 元/人。  

(3)、基本药品差价补助收入减少 15.18 万元,因 2017 年财政无这项拨款;其他基本经费收入减少 11.73 万元。  

2、基建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减少 10 万元。  

3、设备购置补助收入减少 145 万元。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减少 14.51 万元,其中:艾滋病防治经费增加 1.31万元,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减少 15.3 万元,地中海贫血防控专项资金减少 0.52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 239.1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225.36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7 年上级主管部门下拨基本公卫经费增加。  

三.事业收入 1326.69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202.95 万元,增长 18.06%。  

主要原因:1、流动人口增加,医疗服务质量提高,诊疗人次增加。2、慢性病重老病人增加,住院人次增加,事业收入也随之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区东简卫生院 2017 年年度总支出 1963.6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 15.94%,主要原因是 17 年退休职工工资增加。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950.85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其他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9.22 万元,增长 21.05%,主要原因是:  

3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303.07 万元,其中,职工的绩效工资及津贴补贴  

增加 48.42 万元(业务量增加,绩效工资增加),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43.12  

万元(因临时人员增加和其他福利增加),职工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11.53 万元。  

因临时人员增加社保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122.55 万元,原因:服务人口增加,业务量增  

加,其他公用经费也随之增加,其中,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0.41 万元,印刷费支  

出增加 17.52 万元,电费支出增加 1.7 万元,培训费支出增加 0.6 万元,公务接  

待费支出增加 5.31 万元,劳务费支出增加 22.6 万元,专用材料支出增加 120.02  

万元。差旅费和邮电费支出增加 2.6 万元,房屋租赁费支出减少 0.18 万元(因  

房租单价减少)维修费支出减少 44.41 万元(因房屋维修费减少),咨询费支出  

减少 1.2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2.59 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54.86 万元,其中,退休费支出增加39.97 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14.89 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 141.26 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 2.73 万元,专用设备减少 110.33 万元,房屋构建减少 28.21 万元。  

二、2017 年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 年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1、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区东简卫生院 2017 年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8.9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68.9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83.76 万元,增长 17.26 %。主要原因:  

51)、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增加 253.27 万元,其中:1、在编在岗人员绩效工资及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增加 149.58 万元,因 2017 在编在岗人员的绩效及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增加。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增加 130.6 万元,因2016 年财政补助标准为 45 元/人,2017 年财政补助标准为 50 元/人。3、基本药品差价补助收入减少 15.18 万元,因 2017 年财政无这项拨款;其他基本经费收入减少 11.73 万元。  

2)、基建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减少 10 万元。  

3)、设备购置补助收入减少 145 万元。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减少 14.51 万元,其中:艾滋病防治经费增加10.31 万元,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减少 15.3 万元,地中海贫血防控专项资金减少.52 万元。  

二)2017 年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区东简卫生院 2017 年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56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68.96 万元,主要用于: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 12.8 万元(退休人员工资)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6.16 万,其中:在编职工工资及福利性支出 439.95 万元,退休职工工资 43.6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72.6 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 83.76 万元,增长率为 17.26%;  

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75.71 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减少 36.95 万元,其中:维修费支出减少 33.57万元,专用材料支出减少 24.66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19.8 万元。办公费支出增加 3.29 万元,印刷费支出增加 12.59 万元,电费和邮电费支出增加2.22 万元,差旅费支出增加 0.65 万元,劳务费支出增加 20.38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 1.95 万元。  

3)、专用设备购置支出减少 155 万元。  

三、2016 年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区东简卫生院 2017 年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为 2.65 万元,完成预算 2.7 万元的 98.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2.65 万元,完成预算 2.7 万元的 98.15%。2017 年度“三  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 1.1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 1.1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乡用车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5 万元,占完成预算的 98.15 %;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6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  出 2.65 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主要是 120 工作;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 台(dr 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  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  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  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  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  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 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  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  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  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  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  

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  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  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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