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是主管湛江开发区地区发展改革,招商引资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以及基础产业(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水利等)、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专项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措施;引导、促进全区经济结构合理化和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综合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制订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业化发展规划;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六)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综合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八)负责全区投资规模进行预测,进行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组织审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备案投资建设项目;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活动,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制定全区的招商引资有关规定,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审核或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策划组织招商引资活动,负责项目的洽谈、项目的全程跟踪服务代理制和招商引资有关奖励制度的落实;加强经济技术协作,拓宽投融资渠道;
(十)宣传、贯彻落实《价格法》,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价格、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国家定价的商品价格;组织价格听证;监督各项收费政策的落实,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做好区域价格监测、预警及有关生产成本调查;
(十一)承办区党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本级。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2017年度总收入966.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66.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66.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0.46万元,减少13.48 %。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往年有所节约。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本年度及上年度我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本年度及上年度我单位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本年度及上年度我单位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本年度及上年度我单位无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2017年度总支出966.1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66.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7.11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商贸事务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8.47万元,减少11.7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37万元,增长11.9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有所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69万元,减少22.12%,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6.1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08万元,减少5.8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人员经费开支;
5、其他支出3.2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其他杂项支出,比往年决算数增加3.2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有其他杂项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66.1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6.1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5.67万元,增长14.95%;主要原因是一、工资福利有所增加;二、因业务量增加,实际支出增多;三、单位设备陈旧不堪临时需要采购办公设备一批等等。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66.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6.1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5.67万元,增长14.95%;主要原因是一、工资福利有所增加;二、因业务量增加,实际支出增多;三、单位设备陈旧不堪临时需要采购办公设备一批等等。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14.19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的事物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5.1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65.9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1.80万元,主要用于商贸的相关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9.61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6.1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3.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杂项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31万元,完成预算19.28万元的69.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50万元,完成预算11.50万元的7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完成预算7.78万元的61.83%。2017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比预算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96万元,减少45.1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40万元,增加4.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1万元,增加109.13%。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16年度我单位多了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主要原因是根据招商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出国举办招商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0万元,占63.86%;公务接待费支出4.81万元,占36.1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8.50万元,2017年局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工作开展。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1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引进项目接待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发生国内接待42次,接待人数共94人。主要包括宝钢配套项目招商引资、东海岛项目投资引进等接待,严格按照有关文件餐标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8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59.46万元,减少59.2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往年有所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用于公务、价格认证、价格执法等应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无开展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