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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业局部门决算
来源:金视网管理  作者:区农业局  发布日期:2018-09-22 21: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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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业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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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是根据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整合方案的通知》(湛机编[2010]1号)精神整合而成,主要职责:1、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林业、水务、海洋与渔业、畜牧及扶贫开发、老区建设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是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种植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产业结构与布局的调整。3、是负责拟定全区林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营林生产、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森林病虫害防治;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管理,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核等。4、是负责全区不资源管理,提出不功能的划分和不环境治理的意见并实施;负责编制全区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5、是负责编制本区海洋产业与渔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海岸带、海岛、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许可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6、是拟定全区畜牧发展、动物防疫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牧新技术、新良种示范和推广;负责全区动物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7、是拟定贫困村、户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发展计划,落实脱贫攻坚计划;制定和建立贫困村、户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年终考核制度;负责扶贫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8、是承办区党委、管委会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主管全区农业事务的行政机关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机构设置

1、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农业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事业单位共9个,下属事业单位具体包括:三防办、水政大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堤防管理处、卫生监督所、渔港管理所以及4个畜牧兽医站。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我局内设机构有6个科室有:办公室、农业管理科、林业管理科、水务管理科、海洋与渔业管理科、扶贫办(挂老区办牌子)财政供养供人员7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 事业编制47人, 退休人员15人,自收自支人员2人。

第二部分  农业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农业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总收入3343.0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343.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146.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3343.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62.66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一是下属事业单位4个兽医站在职人员23人,退休人员3人,以及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收自支人员3人,工资和经费自2017年列入财政拨款,合并在我局做决算。二是工作任务增加,人员增加经费相应增长。

2.其他收入 0万元,上年其他收入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总支出3343.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343.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97.03万元,主要用于

各兽医站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土地确权及农业事务管理工作;林业造林工程,生态公益林造林工程及管护费;水利工程设计及审核,水毁工程修复及防汛演,水利事务管理等工作,村村通饮水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其他扶贫及精准扶贫工作,柴油补贴工作,渔港救灾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海岛和海域保护,海洋运行与管理等专项工作。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16.89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人员大幅度增加工资经费也相应增长,新时期各项工作任务也不断增加。

2.教育(类)支出 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343.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7.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66.64万元,增长85%;主要原

因是新增人员较多,工资经费增加,工资福利也有所提高,专项工作任务增加,经费相应增长。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6.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6.03万元。增长100%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2017年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3343.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7.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66.64万元,增长85 %;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较多,工资经费增加,工资福利也有所提高工资福利提高,专项工作任务增加,经费相应增长;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0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和招商引资支出2.61万元,主要用于驻广州招商引资费用,其他文化支出31.46万元,用于沿海生态景观林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公共服务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39.9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补贴;事业单位离退休14.47万元,是用于下属4个兽医站退休人员工资及补贴,死亡抚恤15.17万元,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2.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医院保险缴费;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8.8万元,是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勘界项目咨询费;土地开发支出82.56万元,用于拨东海岛龙西海堤复堤加固工程项目;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4.68万元,是用于石化产业园区涉嫌违法填海项目测绘费(中铁建围堰工程);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2万元,是用于人员经费;农林水支出1251.2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及行政运行日常工作经费,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经费,畜牧检疫防控和扑杀补助费及其他农业项目支出;林业支出990.1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班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林业造林工程,林业生态公益林补植和管护费,林业灾后复产更新及林业造林和日常事务管理支出等;水利支出224.5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经费,防汛工作及灾后水利工程修复等支出;扶贫支出114.94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班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扶贫日常工作经费及驻村扶贫伙食补助等;交通运输支出14.55万元,主要用于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等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调查经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3万元,用于其他事务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1.66万元,主要用于海洋班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申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广东省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06.69万元,是用于班干部职工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2.03万元,完成预算 26.28万元的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8.5万元,完成预算 18.5万元的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5 3万元,完成预算 7.78万元的 46%。2017年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业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成效;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接待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8.5万元,占84 %;公务接待费支出 3.53万元,占16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8.5 万元,2017年局机关及下属事业 单位车辆保持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3.5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土地确权验收和扶贫检查等日常工作的公务接待。2017年,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20次,接待人数共 300人次。主要包括省市检查工作及相关单位交流,土地确权验收和扶贫检查等方面的公务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19万元,比上年增加65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业务与维护业务增加,费用相应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7.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9.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7.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残旧不能使用的,只是在岛内日常下乡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2017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绩效评价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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