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硇洲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8年硇洲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 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4.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制定并落
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 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 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 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 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乡镇本级预算。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内设5个股级办公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员构成情况:行政编人员39人,实有29人;事业编2人,实有1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实有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53.66万元,比上年增加189万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干部人员增加、福利提高,特殊身份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列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1553.66万元,比上年增加189万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干部人员增加、福利提高,特殊身份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列入预算。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9.96万元,与上年不变。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3万元,福利费204万元,日常维修费8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4月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等,2018年预计购置/报废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2018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第二部分 2018年硇洲人民政府镇部门预算表(1-8)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8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8年部门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