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优化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粤府办〔2020〕25号)、《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湛委办〔2021〕1号)、《关于印发<湛江经开区“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湛开办〔2021〕8号)和《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的通知》(湛市监许〔2021〕56号)文件精神,现将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及适用范围
自2021年4月28日起,我区范围内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新开办企业,登记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包括公司及分支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可在企业成立时享受免费刻制印章服务。
二、印章种类及数量
每户新开办企业可申请免费刻制本企业的公章、发票专用章各1枚,合计2枚,使用普通合成材料的规格刻制。
三、印章领取方式
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华大厦一楼行政服务中心“一窗通取”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同时领取公章、发票专用章各1枚。
特此公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