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凯发app平台-凯发k8官网登录入口 > 区分局 > 环保局 > 工作制度
1、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的水源水质保护工作;
2、负责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工作;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区建设;
3、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保护区规划和自然保护建设规划,拟订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
4、对新建自然保护区进行初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审批;
5、负责指导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工作;
6、负责流域水资源以及饮用水源的保护;
7、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对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8、协调解决重大和跨区域的生态环境纠纷;
9、组织编制和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污染总量控制计划。
10、组织草拟并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辐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计划;
11、负责拟定全区污染源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12、负责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工作;
13、组织开展区内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建设,并指导监督全区开展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建设;
14、负责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控制区的管理工作;
15、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工作;
16、负责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17、负责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变更申报登记;
18、负责危险废物转移审批;
19、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核准和境外进口可作原料利用废物的核准;
20、负责环境统计和有关报表工作;
21、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负责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工作。